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绿化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
ZHCY-20220604
二、项目名称
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绿化改造工程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供应商名称:宜昌山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8-7号(万达广场C座2520-2521号)
中标(成交)金额:472800.00元(大写:肆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)
工程类 |
名称: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绿化改造工程 采购内容:本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九号,主要建设内容:对宜昌市人民检察院1、2、3、4号楼周边和5号楼楼前现绿化带区域和排水沟进行改造。 工期: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安全目标:达到《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》CJJ/T275-2018的合格标准,避免发生安全事故。 质量目标: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;园林绿化部分达到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CJJ82-2012)的合格等级标准(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%以上,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,苗木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%)。 |
四、评审专家名单
王华、张立新、张光军
五、评审信息
1、评审时间:2022-6-21
2、评审地点: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室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1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: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[2003]857 号文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[2002]1980号文标准的24.5%收取。
2、收费金额:本项目的代理费为壹仟壹佰伍拾捌元整,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向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。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(法人代表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),并附相关证据材料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、采购人信息
名 称: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
地 址: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九号
联系方式:15907201000
2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
联系方式:15072530781
3、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唐颖
电 话:15072530781